项目建议书,又称项目立项报告,是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、国家和地方中长期规划、产业政策、生产力布局、国内外市场、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,提出的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,是专门对拟建现项目提出的框架性的总体设想。
项目建议书的核心价值是:
——作为项目拟建主体上报审批部门审批决策的依据;
——作为项目批复后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;
——作为项目的投资设想变为现实的投资建议的依据;
——作为项目发展周期初始阶段基本情况汇总的依据;
项目建议书主要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,从项目的市场和销售、规模、选址、物料供应、工艺、组织和定员、投资、效益、风险等进行深入阐述,消除决策主体项目选择的盲目性,着力阐述项目的规划设想,极力突显项目的社会和经济效益,达到立项报批的目的。
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,是在投资决策之前,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,在投资管理中,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、社会、经济、技术等进行调研、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。在此基础上,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,财务的盈利性,经济上的合理性,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,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。
编制依据
——国家有关的发展规划、计划文件。包括对该行业的鼓励、特许、限制、禁止等有关规定;
——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要请示的批复;
——项目审批文件;
——项目承办单位委托进行详细可行性分析的合同或协议;
——企业的初步选择报告;
——主要工艺和装置的技术资料;
——拟建地区的环境现状资料;
——项目承办单位与有关方面确定的协议,如投资、原料供应、建设用地、运输等方面的初步协议;
——国家和地区关于工业建设的法令、法规。如“三废”排放标准、土地法规、劳动保护条例等;
——国家有关经济法规、规定。国家关于建设方面的标准、规范、定额资料等。